逸散源污染防制工作與政令宣導說明會

花蓮go新聞/編輯

  花蓮縣土石專案及預拌專案業者是逸散性污染源列管對象,花蓮縣環保局昨天召集業者召開政令宣導說明會,並指出依稽查缺失比例統計結果,其中以車行路舖設級配不足或作業期間未灑水占多數,期望業者改善,同時鼓勵廠家自發性認養洗掃周邊道路,以降低廠區周邊揚塵逸散,改善空氣品質,同時也可達到敦親睦鄰目的。

  環保局表示,依據環保署於民國九十八年公告訂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內容包含車輛運輸、廠區堆置場及操作、裝卸作業等相關防制措施規定。這項辦法於民國一百年二月增修條文,法規公告施行迄今,花蓮縣環保局皆依法針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污染防制要求事項,逐項進行業者法規符合度查核作業。

  環保局昨天(十四日)在花蓮縣環境永續教育中心集賢館召開「逸散源污染防制工作與政令宣導說明會」,邀集縣轄內依據環保署訂定之逸散源管理辦法對象,包括土石專案及預拌專案等業者與會,會議中說明法規條文內容部分,並指出業者在「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目前主要缺失比例統計結果為車行路徑舖設級配不足或作業期間未灑水(占30%),料堆覆網面積未達八成、料堆灑水涵蓋率不足(占27%)及路面色差(占8%)等。

  環保局要求業者針對常見缺失加強改善作業,也鼓勵企業認養洗掃道路,若業者無法依辦法設置者,應依規定函文提送「替代防制設施申請書」核備,並鼓勵企業認養周邊道路及運輸車輛自主管理,藉由道路認養及運輸車輛自主性檢視污染 防制措施狀況,共同提升業主對環境維護責任心。環保局期望透過這次說明會,使業者更清楚查核項目並做好相關防制措施,並確實落實做好自主管理內部稽核, 共同維護空氣品質,避免違反法規而遭受罰鍰,落實「逸散防制不可少,自主管理沒煩惱,空氣品質一定好」的環保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