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逮4嫌 破獲強盜集團

記者程棟樑/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今日宣布破獲,今年2月間假借與黃姓被害人有債務糾紛,強行進入被害人家中強盜財物,以陳姓男子為首,程姓、林姓、冷姓等3名嫌犯共同組成的4人強盜集團。警訊後依強盜,恐嚇取財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指出,陳,程,林,冷姓等4名嫌犯於2月間的某日,假借與黃姓被害人有債務糾紛,強行進入被害人家中強盜財物後揚長而去。警方接獲報案後,局長廖美鈴立即指示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經偵辦員警透過嫌犯所使用之車牌偵辦,沿線追查,連日跟蹤埋伏,見時機成熟,遂於今上午將他們查獲到案。
警方表示,被查獲到案的4名嫌犯平日以『天道盟』花蓮太陽會自居,在花蓮夥同綽號不詳的男子等人共組強盜集團,於今年2月間分乘2輛自小客車前往黃姓被害人住所,強逼被害人簽下700萬元本票及200萬元借據各一張。

圖:陳嫌等涉嫌盜領被害人存款。

警方指出,陳嫌等另以強暴、脅迫方式,強行逼迫被害人取得金融卡密碼,盜領黃姓被害人所存放於中國建設銀行金融卡內(新臺幣)1萬1千元得逞後,並強行開走黃姓被害人所有之自小客車後,藏放在花蓮市某處(下圖),並將自小客車上網拍賣牟利。 

警方調查,陳嫌平日以經營民宿套房業為晃子,其同案共犯均無固定職業,平日經濟來源主要仰賴廟會「出轎」酬勞。

警方偵訊,犯嫌4人坦承涉嫌強盜財物等犯行不諱,警方並循線取出強盜黃姓被害人自小客車一輛、贓款(新台幣)壹萬壹千元、本票(面額柒百萬元)1張等犯罪證物。警方訊後依強盜、恐嚇取財等罪嫌將陳嫌等4人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圖:警方從起陳嫌強盜集團處起獲的贓款。

局長廖美鈴表示,為維護轄區之治安,將持續強力掃蕩轄內不良幫派組合,以淨化本縣治安,維護善良風氣,給民眾一個安全、健康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