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交通新制上路 警方提醒民眾別讓荷包失血

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為了改善交通問題,每年立法院都會針對交通法規進行適度的調整,7月1日正式上路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其中有幾項罰鍰上限已調至9萬元,期望能有效警惕駕駛,花蓮警分局在交通新制上路前夕提醒所有駕駛人,注意與自己荷包息息相關的最新法令,警方同時強調,執法僅是手段,為有效改善交通秩序,希望用路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

花蓮警分局表示,7月1日正式上路的交通新制,為了避免汽車駕駛人或乘客下車時,疏於注意開啟車門造成意外發生,這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訂第56之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罰乘客。

警方提醒駕駛人,正確的開啟車門方式,首先應注意後方來車,並需兩段式開啟車門,先開5至15公分往後看,確認後方無人車再打開車門。警方建議汽車駕駛人改變用左手開啟左車門的習慣,改用右手開啟左車門強迫自己轉身,反之右方乘客應用左手開啟右車門,平時養成多關心及良好的駕駛習慣,才能避免造成自己及他人的損傷。
此外,近年來汽車裝載貨物違規超重肇事情形日益嚴重,影響民眾用路權益,但原法令規定,對於違規超重裁罰以地磅處所一公里內為限,常發生執法人員發現明顯違規車輛卻無法舉發的困境,因此新制也修訂為汽車裝載貨物行經設有地磅處所,不依規定過磅的取締範圍由1公里提高至5公里,罰鍰由1萬元提高至9萬元,同時增加汽車及駕駛人違規記點規定。

另汽車駕駛人闖平交道,違規罰鍰上限將由新台幣6萬元提高至9萬元,警方提醒民眾勿存僥倖心態,花蓮警分局最近也利用各項機會向民眾展開密集宣導,因為多數的交通新制都是為了安全考量而設,期望能減少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106.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