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贓車肇事後又被通緝 慣竊被同一派出所查獲

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吉安警分局表示,北昌派出所員警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中,在轄區查獲1名23歲的曾姓男子駕駛贓車酒駕肇事,後來曾男因為另涉他案在10月23日被臺中地檢發布通緝,沒有想到在25日下午又被北昌派出所循線將他逮捕。

警方表示,北昌派出所員警於10月15日下午3時左右,獲報至中央路與民治路口處理追撞交通事故,結果員警在查證肇事曾男的身分資料過程中,聞到他身上有淡淡的酒味,經當場施測酒精濃度為0.15毫克,隨即被警方依涉嫌公共危險罪逮捕。

就在警方核對雙方的車籍資料時,竟赫然發現曾姓男子駕駛的是1部通報失竊中的小貨車,員警立即質問貨車是怎麼來的?一開始曾男還吱吱唔唔講不出話來,但是沒多久便坦承貨車是在臺中市1處停車場裡偷來的,當時員警依涉嫌公共危險、竊盜罪將他移送偵辦。

警方指出,由於這名曾姓慣竊另涉及多起竊盜案,犯行遍及花蓮、臺中、苗栗等縣市,加上他居無定所又刻意逃避法律的追訴,最終在本月23日成為了竊盜通緝犯,前天(25日)下午3時許,北昌所員警掌握到曾男在吉安鄉的落腳處,便立即前往將他逮捕遞解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