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追撞前車 遭警方移送法辦

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一名51歲的黃姓男子,昨天(8日)下午涉嫌酒後駕駛小貨車,追撞前方車輛,轄區員警前往處理交通事故時,對他進行酒測,測得酒測值0.37毫克,已明顯超標,警方立即將黃男逮捕帶回詢問,最後依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這名黃姓男子昨天上午11時許,在工地喝了兩瓶罐裝啤酒後,於中午時間開著小貨車上路,當他行經吉安鄉中山路3段時,一不注意便撞上前方正在停等紅燈的自小客車。

轄區吉安派出所員警獲報,到場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當場測得黃男的酒精濃度為0.37毫克,已明顯超過標準質0.25甚多涉嫌公共危險,立即將他逮捕帶回所內偵辦。

黃男在警詢中坦承不諱並表示相當後悔,說當時有看到前方車輛在停紅燈,只是突然彎腰撿個東西,沒想到就撞上了。

吉安警分局強調,冬至過後天氣逐漸轉涼,民眾藉由喝酒暖身在所難免,為了防止酒後駕車的情況增加,警方除了呼籲民眾要確實遵守「酒後不開車」、「指定駕駛」等措施外,表示也將提升取締酒駕的執法強度,增加深夜盤查密度防制相關暴力犯罪,讓多數用路人有安全的行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