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保局辦理畜牧業沼氣發電設施縣外觀摩

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圖:花蓮縣環保局率領畜牧業者至屏東、嘉義、雲林等縣市觀摩沼氣發電設施 ,期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

花蓮縣環保局於本(4)月18至20日辦理畜牧業沼氣發電設施縣外觀摩,由水污染防治科林蔡毓科長帶領12家畜牧業者,參訪屏東縣中央畜牧場、嘉義縣張林素梅畜牧場二場及雲林縣潮厝畜牧場等3家畜牧場之沼氣發電設施,相關畜牧業者並針對設置畜牧業沼氣發電技術與維護問題進行交流,同時觀摩沼氣發電後之沼液再利用成果。

屏東縣中央畜牧場是全台主要畜牧糞尿沼氣發電之示範區,飼養豬隻約25,000頭,畜牧糞尿已進行沼氣發電發電量可提供該場約7成用電量,去年度新增2座玻璃纖維之厭氧發酵槽,預估可提升每日發電量至4000度電,售電收入提升至每年約600萬元,發電後之沼液並進行農地肥份再利用,澆灌小黃瓜等經濟作物,增加經濟效益頗豐。

嘉義縣張林素梅畜牧場二場則為全台首座德國原裝模組及熱電聯產系統之沼氣發電廠,預估產生電能97萬5千度;雲林縣潮厝畜牧場則為畜牧廢水共同處理之沼氣發電場,去(106)年完成後,成為雲林縣內第一座沼氣發電廠,年產電約160萬度。

花蓮縣畜牧業者藉由本次觀摩活動及經驗分享,更加瞭解畜牧沼氣發電之可行性,提升畜牧業者進行畜牧糞尿沼氣再利用之意願,除可作為未來發展沼氣發電之借鏡參考,同時藉由跨縣市之交流,瞭解屏東、嘉義、雲林三縣市環保局推動歷程,與畜牧業者進行意見交換,釐清相關疑慮,為花蓮畜牧專區之沼氣發電廠設置提供寶貴意見。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早期畜牧業三段式廢水處理系統,是著眼於污染改善,不太考慮能資源回收。現今時空環境改變,環保局透過推動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計畫及沼氣回收再利用輔導,強化畜牧業能資源回收處理系統,截至目前已有31家畜牧場申請通過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計畫。此外,預計於108年建置完成玉里專區聯合沼氣發電中心,未來預估每年可產生約82萬度電,透過聯合集中處理突破國內小型畜牧場沼氣發電瓶頸,成全國綠能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