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粒識圖 教你認識環境大敵

記者 回添史/報導

花蓮縣環保局配合環保署為維護海洋生物及環境,持續推動減塑措施,今(11)日於工研院OMAGA ZONE辦理「端午節過度包裝寄限制塑膠微粒使用」記者會,宣傳自107年1月1日起國內不得製造及輸入、107年7月1日起不得販賣六大類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

20180611_104452.jpg環保署公告於107年7月1日起不得販賣六大類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但是塑膠微粒的產生也包含大型塑膠逐步分解為細小顆粒,因此只要是塑膠製品都是產生塑膠微粒影響環境的原因,花蓮縣環保局特別選在端午節前夕,辦理本次「端午節過度包裝寄限制塑膠微粒使用」記者會,亦是希望民眾在選購禮盒商品時也能夠將包裝材質列入購買考量當中,降低資源耗費也減少塑膠微粒的產生。

而在7月1日起列管六大類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通常會特別標榜去角質、淨化毛孔、深層清潔、柔珠、微粒等商品特色,其餘成份內容中標示含有氯乙烯Polyethylene(PE)、聚丙烯Polypropylene(PP)、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PET)等塑膠微粒,所含塑膠微粒僅毫米大小,使用後經沖洗流入水域及海洋,因其無法與環境中自然分解且粒徑過小不易收集清除,因此藉由法令之訂定,促使業者提供對環境友善之產品。

20180611_104358.jpg自107年1月1日起違反製造及輸入規定者,將處以新臺幣60000元以上300000元以下之罰鍰,107年7月起違反販賣規定者,將處以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之罰鍰,另主管機關得限期命販賣、製造及輸入業下架回收或退運。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饒忠局長表示7月1日起將全面稽查,呼籲業者提早將含塑膠微粒的產品下架、回收或退運,縣民朋友購買洗髮用化妝品類、洗臉卸妝用化妝品類、沐浴用化妝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等六大類產品時,應注意其成份標示內容,是否含上述塑膠微粒成份,如有發現請拒絕購買,並通報本縣環境保護局陳情專線03-823-3131,讓我們共同維護環境品質與自然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