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就讀幼兒園補助方案 最高補助5000元

記者 蕭羽廷/編輯整理

花蓮市長魏嘉賢為營造友善育兒環境,鼓勵生育並減輕子女學前教育經濟負擔,在花蓮市民代表會支持下,市公所去(107)年九月實施花蓮市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計畫,針對兩歲至未滿四足歲的學齡幼兒,只要設籍花蓮市達半年以上,就讀花蓮縣合法立案幼兒園即可申請。

市公所社勞課表示,今(108)年以103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期間出生的小朋友為主,就讀花蓮縣合法立案幼兒園,且與父親、母親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其中之一設籍花蓮市達半年以上均可申請。符合資格者請攜帶當學期繳費收據證明、最近一個月內戶籍謄本、申請人的帳戶存摺封面影本至市公所社勞課填寫申請表及領據。

至於符合其他幼童托教補助申請資格者,像是低收入戶兒童托教津貼、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原住民幼童托教補助、特殊境遇家庭兒童托育津貼等,應先向中央、縣府申請相關補助,其餘差額再向花蓮市公所提出申請,惟每名學生每學期所領的補助總金額,不得超過幼兒應繳全學期收費總額,且每學期僅能申請一次為限。

花蓮市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計畫即日起受理申請,時間到四月十五日止,符合申請資格的家長請攜帶當學期繳費證明等相關資料到花蓮市公所社勞課辦理,最高可補助5000元。詳細辦法請至市公所官網點選「最新消息」或「社會及勞工課——表單下載」平台瀏覽或撥03-8322141轉分機123洽詢游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