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穗鄉102位族人回復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

記者 胡惠蘭/編輯整理

瑞穗鄉公所今(25)日辦理「108年度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儀式暨原住民族土地政策法令意見交流活動」,權利回復頒狀儀式發出土地所有權狀168筆、102人取得、面積計約22公頃。蒞臨貴賓有立法委員鄭天財、花蓮縣議會陳英妹議員、哈尼.噶照議員辦公室助理黃雅鄰、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吳科員、瑞穗鄉各部落頭目及部落婦女幹部、瑞穗鄉土地審查委員、瑞穗鄉民代表會林玉芬代表、黃忠治代表、黃忠盛代表、舞鶴村長楊明林、富民村長吳明義、富興村長陳精浩、奇美村長蔣國雄、瑞祥村長黃崧庭等,皆到場共襄盛舉及共同見證,且公所為體恤年長者行動之不便,並縮減排隊上臺領狀的時間,特別邀請貴賓至民眾席頒狀,場面溫馨又感動。

瑞穗鄉長陳進光表示,今日頒發的168筆權狀,有他項權利屆滿移轉所有權的、也有因應修法而直接取得所有權的,不用5年等待期,可直接給予所有權狀。只要符合規定及條件的申請案,公所都會列管持續辦理,也特別感謝原民會、縣府、瑞穗鄉土審委員積極辦理審查,加速回復族人土地使用權,並期許取得權狀的族人能善加利用祖先遺留之土地。公所也會持續執行扶植產業計畫、傳統領域計畫、及輔導文化健康站的業務,希望能共同關心及維護族人們的福祉。

頒狀後公所接續辦理原住民族土地政策法令意見交流活動,向族人說明原住民保留地申請要件、審查作業流程與相關法令規定,並提醒族人注意自身權益,千萬別誤觸法令而損失自身權益,期許族人們好好保護、珍惜祖先遺留下來的土地,並傳承子子孫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