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用行動把關 臺鐵機務段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全面防堵

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針對臺鐵花蓮機務段所在土壤及地下水疑似受汙染情節,花蓮縣政府環保局本於權責前(18)日二度採檢,要求機務段於2月18日前提送應變必要措施計畫書至環保局進行污染阻絕避免污染擴大。
 
環保局表示,為確實督促改善,若機務段未依限提送,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處以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鍰。環保局本權責將積極輔導該機務段落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作業,以延續花蓮好山好水好環境品質的形象。


本案係環保局在去年11月9日至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機務段採樣查證,發現土壤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檢測值最高達48,500毫克/公斤(標準數值為1,000毫克/公斤),地下水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檢測值419毫克/公斤(標準10毫升/公升)。經視查機務段火車清洗、加油、加水、檢修等屬高污染事業類別以及本次查證遭污染範圍位於機務段段內,且周遭並無其他污染來源,故判斷該污染應為機務段內所致。
 
至於媒體批露「花蓮機務段「受污染」土地積達五萬餘平方公尺(五公頃餘),鄰近土地種植的農作、地下飲用水、使用水、灌溉水受到「污染」危害健康」一節,引發市民高度關注。環保局指出,經向自來水公司工務課、縣府水利科調閱相關資訊,自來水工務課課長表示,花蓮機務段附近僅有豐川三號井,並經確認自83年起至今已無使用。


另經縣府水利科確認控制場址下游處約25筆地號並無水權登記使用情形,鄰近灌溉渠道則由農田水利署負責進行該段下游處灌溉溝渠水質採樣及檢測作業。環保局於前(18)日再度在附近農田進行土壤採樣,且於該機務段放流口進行採樣,將所採樣品送至實驗室進行分析檢測,並於該機務段附近進行地下水井查核作業、下水道採樣檢測作業,以確認污染物未擴及周圍農地及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