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築完成記得申報設立稅籍

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以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作為課徵對象。因此,房屋無論是合法或違章建築,有無向地政機關辦理建物所有權登記,都是房屋稅課稅範圍,一般最常見的房屋新(增)建,包括頂樓違建、陽台加建及一樓前、後、左、右空地自行搭蓋的違章建築,該局特別提醒,依稅法規定,房屋所有人應於房屋新、增、改建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資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稅籍有關事項。如因未依規定申報而發生漏稅者,依規定除補繳應納稅額外,應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該局亦同時表示,房屋稅之完納僅係納稅義務之履行,並非使未經建築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之違章建築得據以合法。因此,為維護民眾自身權益,請記得依規定申報房屋稅籍事項。民眾如對上述房屋稅有任何疑義,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