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業者非「登」不可 您完成了嗎?

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食品業者您登錄了嗎?每年必須再次確認您做了嗎?為維護食品衛生安全,落實食品追蹤追溯的管理,食品業者登錄制度自103年5月1日實施,依規定食品業者「非經登錄不得營業」,目前花蓮縣有10,120家次完成食品業者登錄,今年截至10月19日已有8,150家次完成年度確認,確認率高達80.53%!民眾消費時,可上食品業者登錄平台(http://fadenbook.fda.gov.tw/)查詢是否為合法業者,讓食品安全衛生更有保障。

花蓮縣衛生局局長朱家祥表示,過去食品業者因規模以及類別不同,分別有行號登記、營利事業登記、工廠登記等,但這些登記無法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所用,所以一旦發生食安事件,追查不易。因此推動食品登錄制度:是以公司(組織)憑證或負責人之自然人憑證,於「食品業者登錄平台」登錄營業暨產品資訊,業者取得登錄字號可列印張貼於店面明顯處,供民眾消費參考;此平台亦結合全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評核通過之資料,消費者可查詢來源安全衛生優良店家;又為確實掌握食品業者資料,除了新設立店家辦理登錄以外,已登錄的業者每年必須再次於系統確認,以維護資訊的正確性。

由於花蓮縣業者多有不諳電腦操作者,且遇COVID-19疫情為避免群聚,衛生局今年特別個別電話通知業者服務時間及地點,並於假日前往每個鄉鎮或偏遠地區以掃街方式逐一至業者場所辦理食品登錄服務。有需求業者把握時間攜帶憑證前往洽辦;衛生局亦設置食品業者登錄服務台,可於上班期間(週一至週五)早上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攜帶負責人原先食品登錄電子憑證(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至衛生局食品業者登錄服務台(花蓮市新興路200號)辦理確認。

花蓮縣衛生局提醒所有食品業者應依法規完成登錄,負責人可攜帶電子憑證(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自行上網登錄,並每年以原先仍於有效期之食品登錄電子憑證確認登錄資料正確或修改。食品業者如未依法規完成食品登錄或登錄不實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撥打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服務專線03-8227141分機245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