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供公共通行才可免徵房屋稅

[花蓮新聞雲]記者 鄧佳欣/花蓮報導

近來有民眾詢問騎樓僅有部分時間供營業使用,並非全天營業,可否免徵房屋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騎樓房屋稅之徵免,以是否供公共通行使用為要件。如供營業人設攤或自行封閉圍用,則應課徵房屋稅,即使僅部分時間供營業使用,其餘時間淨空供公共通行,亦不符合供公共通行使用的免稅條件。民眾常認為只要是騎樓就可以免徵房屋稅,還有民眾主張騎樓僅部分時間供營業(例如:早餐店、夜市)而要求減免,因騎樓供營業已妨礙公共通行,無論營業時間為全天或半天,已不符合供公共通行的減免規定。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因房屋稅係按月核課,騎樓原本供營業使用,如已恢復供公共通行使用,記得於使用情形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減免,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疑問或需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請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32~239,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