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記者鄧佳欣/編輯整理

「111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將於1月21-23日(星期五-日)登場,今年花蓮考區試務工作由國立東華大學承辦,試場分別設於「國立花蓮高中」及「國立花蓮女中」,請考生務必確認應試地點,考區將於1月20日下午2時至4時,開放考場供考生查看。但考生與家長均不得進入試場,僅能於試場外查看座位安排,配合防疫作業,考生與家長進入考區查看試場時,均須配戴口罩及配合量溫,經量測發燒者不得進入考區。
國立東華大學表示,今年學科能力測驗,花蓮考區總計有1,606人報考,1月21日考試科目為數學A、自然;1月22日考試科目為英文、國綜、國寫;1月23日則進行數學B、社會等科目考試。
111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不開放陪考,考生於考試當日進入考區時,應出示大考中心發送之入場識別證及應試有效證件正本,配戴口罩並配合體溫量測。考生應試時請依考試簡章規定攜帶有效證件正本應試,以避免因違規而被扣減成績(有效證件為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健保卡、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居留證之一)。特別提醒考生,健保卡需要附照片才是有效證件;學生證無論有沒有照片,都是無效證件。
再次提醒考生,進入試場就坐前,應確認鐘錶之鬧鈴功能均已關閉,取下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並將行動電話完全關機(含關閉鬧鈴、震動、提示音等所有功能)後置於臨時置物區。進入試場後,除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及應試物品外,其他所有物品不可攜帶入座,均須放置於臨時置物區;個人隨身物品如放置於試場設置之「臨時置物區」內,因鬧鈴或其他聲響致影響試場秩序者,仍視同違規處理。
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得入場,應試前請確認考試地點,並儘早抵達。考生作答前,應詳閱試題本及答題卷上之說明或注意事項,有關作答用筆規定如以下說明:(1)作答「選擇(填)題」或「作圖題」時,使用2B軟心鉛筆作答於答題卷上之規定作答區,更正時應以橡皮擦擦拭,切勿使用修正液(帶);(2)作答「作圖題以外的其他非選擇題型」時,使用筆尖較粗(建議約0.5mm~0.7mm)之黑色墨水的筆書寫於答題卷上之非選擇題作答區,更正時,可以使用修正液(帶)。除必用之書寫、擦拭、作圖文具外,其他物品不得攜帶入場。
此外,為避免擾亂試場秩序及影響他人作答,考生應試時不得飲食(水)、抽菸、嚼食口香糖等。如因病情而有特別需求之考生,可在考前持相關證明報備同意,在監試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