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新聞票]記者林俊傑/花蓮報導
憲法法庭今天宣示了 111 年憲判字第 4 號判決,內容針對原住民身份法,攸關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的子女,如何取得原住民身分的問題,花蓮縣議員笛布斯•顗賚一得知憲法法庭的宣判,立即在臉書上要求縣政府積極作為。

憲法法庭今天判決:原住民身分法第 4 條第 2 項及第 8 條準用第 4 條第 2 項規定部分 違反憲法保障原住民身分認同權及平等權之意旨,均違憲。相關機關應於本判決宣示之日起 2 年內,依本判決意旨修正之。逾期未完成修法者,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取得原住民身分,並得辦理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笛布斯•顗賚議員表示:花蓮縣是台灣原住民人口數最多的縣市,花蓮縣政府做為戶政地方主管機關,應依照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即日起,受理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之子女,得辦理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笛布斯議員強調:為了維護原住民同胞的權益,花蓮縣政府如果可以領先台灣其他地方縣市政府,開始受理登記的話,顯示對於照顧原住民權益真正的落實。因此特別強烈要求縣政府,盡快開始受理原住民同胞的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