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頒發破案獎金及茶葉嘉勉縣警察局有功單位

記者程棟樑/報導

縣長傅崐萁今(20)日下午到花蓮縣警察局頒發106年3月破獲重大刑案或社會矚目案件破案獎金及破案茶,表揚嘉勉有功的單位及官警;致詞肯定花蓮縣警察局同仁近期對治安工作所做的貢獻及努力。本次頒發案件分別有花蓮分局殺人案,槍砲案各1件,刑警大隊偵1隊走私洋菸1件,刑警大隊偵3隊強盜案1件,刑警大隊科偵隊詐欺集團1件,新城分局組織犯罪1件等6件。

為勉勵花蓮縣警察局近期工作亮麗表現,縣長傅崐萁今日下午1時30分許,特別利用警察局主管會報時間,到達會報現場,頒發3月份「偵破各類重大刑案或社會矚目案件」獎勵金及破案茶。

本次頒發案件計有6案概述案況如下:

一、花蓮分局偵破之殺人案及槍砲案:

 (一)3月18日兩派少年細故於臉書發生爭執,相約花蓮市立殯儀館談判,其中一方持刀將對方常姓少年砍殺致死,經警方組成專案小組長達1個月調閱監視器緝兇,傳訊10餘人,全案宣告偵破。

 (二)花蓮分局於3月21日接獲線報指稱花蓮縣吉安鄉慶北三街對面河堤有乙輛自小客車車上疑似藏有槍械,經警方動員警力前往查緝,當場於該車駕駛座下及後車廂查獲改造手槍2把,全案將張姓、周姓犯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二、刑事警察大隊偵1隊與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岸巡總隊、保三總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屏東縣警察局等單位,共同偵辦犯嫌陳某等人利用「億宏一號」海上工作平臺涉嫌走私洋煙,於3月7日11時6分在屏東外海發現該海上工作平臺,立即予以攔檢,並將其帶入屏東縣大鵬灣港區執行搜索,於工作平臺艙內查獲大批未稅洋煙計1.546箱(計773.000包)。

三、犯嫌陳○帆等4人,2月23日下午分乘2輛自小客車前往黃姓被害人住所,假借有債務糾紛情事,強逼被害人簽下700萬元本票及200萬元借據各一張,另以強暴、脅迫方式,強行逼迫被害人說出金融卡密碼,盜領被害人新臺幣1萬1千元得逞,案經刑事警察大隊偵3隊通知4嫌到案並循線取出被害人遭強盜自小客車一輛、贓款新臺幣1萬1千元、本票1張等犯罪證物,全案偵訊後依強盜等罪嫌將犯嫌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四、犯嫌謝○順、楊○綸、吳○萱及陳○亦等人共組詐欺集團,先由境外詐騙集團成員以電話告知被害因涉犯刑案,須依他們的指示交付存摺、提款卡或信用卡、現金託管,致被害人損失新臺幣(以下同)13萬餘元至70萬餘元不等金額。案經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於3月28日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三段等地搜索並將犯嫌等緝獲到案,查扣行動電話3支、中國信託存摺2本、毒品愷他命278公克、搖頭丸11顆、一粒眠140顆,全案依詐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五、犯嫌林○筒擅自發起、主持,以犯罪為宗旨之天道盟新太陽會「一筒」分會幫派組織,指示陳○國等11名成員,持槍聚眾恃強、圍事鬥毆、暴力討債、欺壓善良事宜。集團成員平日於花蓮地區行事囂張跋扈,遇有反抗或不從者即以糾眾暴力相向、手段殘暴,無視於法紀,受害對象因懼怕遭受集團報復,大多不願出面指控,致林嫌集團氣焰日亦囂張。案經本局新城分局於本月5至7日執行檢肅行動,將首惡林○筒等人拘提到案,另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被害人簽署本票3張(面額計新臺幣180萬元)、被害人重機1部,偵訊後依組織犯罪妨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縣長傅崐萁頒獎後致詞時表示(上圖):特別肯定花蓮縣警察局同仁近期對治安工作所做的貢獻及努力,尤其在這短短一個月內,不管案件是在本轄發生或他轄犯案,均能一一偵破,誠屬不易,也給予犯罪者一記當頭棒喝,對警方的執法威信及破案決心不容懷疑與挑戰。

縣長傅崐萁強調,花蓮縣係以觀光立縣,建立良好的治安環境及安全的旅遊品質,是吸引更多觀光客來花旅遊的主因,而花蓮縣民對治安滿意度及幸福感,長久在民意調查中均名列前茅,期望在全體警察團隊的努力下,共同打造優質生活品質,維護社會祥和環境。106.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