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鄉康樂村活動中心啟用典禮 何禮臺積極爭取完成期待多年的活動空間

[花蓮新聞雲]記者 翁秀霞/花蓮報導

新城鄉康樂村活動中心在111年11月13日上午10時舉行啟用典禮,康樂活動中心的興建在鄉長何禮臺的積極辦理下,新城鄉公所於108年9月提報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花蓮縣第三期(109-112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花東基金),時任康樂社區理事長劉至呈與何鄉長共同努力向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爭取經費,於109年1月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核定2090萬元(中央補助1881萬,地方自籌209萬元),地方自籌不足經費209萬元整花蓮縣政府於109年10月予以補助公所,得以使本案工程興建。本工程以二層樓設計並以分年分期方式辦理,第一期工程(一樓)業於109年12月22日決標,並於111年4月19日完工,111年7月15日驗收完成,111年10月6日取得使用執照,基地面積256.9坪,一樓及屋突之建築面積169.7坪。

康樂社區發展協會榮譽理事長劉至誠表示,康樂社區長年缺少合法的活動中心,經社區發展協會12年長期努力爭取,鄉長何禮臺親率志工幹部,透過時任立委蕭美琴協助,獲中央補助,更有花蓮縣長徐榛蔚的全力支持,由縣政府補助配合款,第一期工程終告完成,今天隆重舉行落成典禮,康樂社區的鄉親們非常感動,也共同前來見證這美好的時刻。

康樂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鄧可平說,今天是康樂社區的大日子,首先要感謝社區志工早上五、六點開始就在為今天的盛會做準備,社區的活動空間原本是鐵皮跟貨櫃組成,在社區夥伴多年的共同努力下也成為溫馨的同心圓據點,從今天開始,終於有169.7坪的室內公共空間,可供社區鄉親來使用,非常感謝何禮臺鄉長帶領公所團隊促成如此美事。

康樂村村長賴明進也指出,康樂村多年無合法集會所活動中心,甚至現在的村辦公處設於康樂老人活動中心旁,早期興建時土地為私人所有,並未取得合法使用權。康樂社區活動中心興建後,未來村辦公處也將移至入口左側的空間,將提供鄉親更好的服務及洽公空間。

何禮臺特別讚譽社區理事長鄧可平長年來對照顧長者的用心與努力,如今在社區的支持及各界的協助下,康樂活動中心的興建終於喜見成果。首先感謝花蓮縣長徐榛蔚全力支持新城鄉的各項工程,讓何禮臺在任職的三年多完成百大建設,感謝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的補助,讓新城鄉今天又添加了康樂社區活動中心的完工,感謝新城鄉各界及康樂社區的所有鄉親與志工共同的努力,亦要感謝鄉民代表會全體代表的支持,新城鄉是團結之鄉,如今攜手完成爭取數十年的公共空間,再向幸福的新城邁進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