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記者 翁秀霞/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112年生活物資券發放措施將邁入新的里程碑,從發放「物資」改為「生活物資券」,也改變以往發米時需耗費大量人力和物力,如米的配送與回收的車輛、搬米的人力等,並有效減少碳排量。縣長徐榛蔚期望在救助弱勢之虞,也能達到「花蓮縣2050淨零碳排」的政策目標。
花蓮縣政府配合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指標(SDGs),三節物資發放已有許多變革,如發放物資時不再提供塑膠袋改為環保袋,再改為一年三節發放僅提供一次環保袋,並呼籲領取物資時多多使用環保袋等措施。

花蓮縣政府幸福花蓮三節生活物資自民國99年起發放至今歷時13年之久,其發放目的是為了照顧縣內弱勢族群,減緩其生活及經濟壓力。於春節、端午節及中秋節提供生活物資,雪中送炭溫暖人心。生活物資項目,也從一瓶油與一包米,到兩包米,再到發券,多年來的發放方式、經驗、規劃不斷因應時勢滾動修正,期許此能發揮最大效益,幫助真正需要被幫助的人。
此次的變革,主要是考量民眾常因米的重量領取不易,又發放的物資未必為民眾所需,且有舟車勞頓之情形,故改發券讓民眾自由選購所需物資。春節、端午節及中秋節不會再發放生活物資,目前規劃改為全年發放一次,於3月或4月發放,並會事前公告通知領取方式及發放對象。
民眾也能關注花蓮縣政府FB臉書專頁及本縣相關新聞,可即時獲得發放訊息。發券的目的為減輕弱勢民眾之生活壓力,請民眾不要購買菸、酒及檳榔等產品。由於是第一次發券,花蓮縣政府會針對各鄉鎮市發放後的情形與問題,啟動滾動式修正,花蓮縣政府會持續優化發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