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宕20多年 終於恊議取得公有地 何禮臺:將規劃公用停車場

[花蓮新聞雲]記者劉龍/花蓮報導

歴經數十年時間未能解決的一筆公有土地,由於毗鄰行政園區、加上鄉內停車場的迫切需求,新城鄉長何禮臺特別指示公所團隊積極協調,歷經4個月時間,終與原種植使用民眾達成共識,順利取得土地,將規劃設置公用停車場。

據悉;這筆面積640坪的土地,早年隸屬合作農場時,使用者長輩即已開始種植使用,土地後歸花蓮縣政府所有,並且轉由新城鄉公所接管,由於民眾使用在先,牽扯平均地權條例問題,導致歷經20多年無法解決。

鄉長何禮臺於今年4月間,特別指示由財政課、建設課、農業課、主計室等課室,商討於最短時間內,釐清自民國88年迄今有關案地承租權誰屬,並責成辦理預算追加,在公所團隊積極努力之下,從繼承人聯繫(經查共7名子女)、調解、鑑界至土地補償價金支付,為期近4個月圓滿達成。

鄉長何禮臺今天下午特別親往現場勘查,他除了感謝莊姓民眾配合公所之外,並且表示,由於鄉親洽公的停車需求提高,這筆土地終能達成共識,順利取得;公所將積極整合公所及鄉立圖書館、原住民多功能活動中心、代表會為完整的行政園區,規劃設置公用停車場,以因應鄉親迫切的停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