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記者劉艾琳/鳳林報導
因應《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1條至18-8條於112年6月21日修正通過,並將於113年1月1號正式施行,花蓮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立即深入研析相關修正內容,並擬定警察配合執行方針及加強員警教育訓練因應。

為加深員警對於少事法新修法的印象,少年警察隊組長李慶恩日前在鳳林分局與員警面對面講解新修正法條,讓員警清楚了解法條修正重點,讓員警面對少年犯罪案件時,能妥適處理,確保員警能無縫接軌,以落實正當法律程序及維護少年最佳利益。

鳳林分局表示,將持續落實《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教育訓練,提升同仁保護少年意識,並加強員警執法態度與技巧,讓員警面對少年犯罪案件處置時,均能以最高規格的隱私保密與關懷慰問模式進行偵辦,以提供少年最妥適的保護與法律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