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營養慰問金提升至一千六百元 何禮臺加碼關懷鄉親

[花蓮新聞雲]記者劉艾琳/新城報導

新城鄉長何禮臺推動的住院鄉親營養慰問金,112年申請件數為382件,公所團隊體恤鄉親,於113年加碼提升住院慰問金,自1月1日起增至至新台幣一千六百元整,讓住院的鄉親能夠安心調養早日康復。

新城鄉住院鄉親營養慰問金是十三大項幸福社會福利政策之一,起源於何鄉長長期重視鄉親健康與生活,就任以來定期至鄉內醫院關懷本鄉住院鄉親,在新冠疫情期間,大型醫院數次停止探病,為因應防疫期間能持續關懷住院鄉親,並將關懷擴大至鄉內外就診住院之鄉親,責成社會課規劃「新城鄉住院鄉民營養慰問金」,並於111年6月1日起實施發放新台幣一千元整,此項政策歷經一年半,許多前來申請的鄉親表達感謝公所協助,在身體不適的時候如雪中送炭。

何禮臺表示,新城鄉公所長期辦理急難救助及原住民急難救助,協助突發狀況影響經濟造成生活困苦之鄉親渡過難關,新城鄉是個大家庭,而對於住院調養的鄉親也非常關懷,任職期間定期由社會課長及同仁陪同至醫院探望鄉親,後因疫期的不便,並規劃擴大關懷住院鄉親,實施「新城鄉住院鄉民營養慰問金」,讓在鄉內外醫院住院的鄉親都可以至新城鄉公所申請營養慰問金,今年提升至1600元,讓鄉親可以更安心的調養。

有關新城鄉住院鄉民營養慰問金申請辦法,分別如下:

一、申請對象:設籍花蓮縣新城鄉轄內且因傷病住院之民眾。

二、申請次數及金額:每年度限申請一次,每次發給新台幣1,600元整。

三、申請程序:由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持應備文件,於出院後三個月內至本所社會課或本鄉各村辦公處提出申請,本所審核通過後逕發給營養慰問金或由村幹事轉交。

四、 申請應備文件:

1、印章。2、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3、診斷證明書或醫療收據(內容須記載住院時間)。4、如委託代理申請需另填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