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記者謝志明/新城報導
花蓮縣政府針對新城鄉佳東段706-5地號農地,遭質疑非法回填有毒、建築廢棄物等,會同相關廠商於現場進行開挖作業,環保局初步研判現場係屬再生級配料,廠商也提供購買證明,因屬產品未涉及廢棄物清理法,環保局將主動函送檢調提供相關資料,配合偵辦。

該筆土地經查係屬交通部鐵道局,為執行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系統工程,所規劃放置工程所須機具設備之區域,進行整地鋪設作業,遭質疑整地是否非法回填廢棄物?經花蓮縣議會6月18日函文向花蓮地檢署告發,請求花蓮地檢署依法偵辦不法。

縣府表示:該筆土地面積約5,866.06平方公尺,廠商實際使用面積約1,157平方公尺,承攬包商依工法施作基礎工程,逕向本縣合法之處理機構購買再生級配料整地鋪設,並提供環保局相關購買證明文件,依據營建事業廢棄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管理辧法之相關法令規定,本案使用再生級配料作為工程填地材之用途,係符合相關法令之規範。

環保局19日會同花蓮縣議會及工程相關廠商,於現地進行開挖作業,開挖作業共計開挖六處,平均深度約1. 15公尺、長度約5公尺、寛度約4.5公尺,經開挖結果初步判定為土石及再生級配料,未發現營建廢棄物之情形。

為釐清是否有非法掩埋營建廢棄物之情事,環保局將啟動「環檢警」平台稽查機制與地檢署、警察機關結盟合作,共同查緝環保犯罪案件,一旦查獲違法事實,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之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並且查扣相關犯罪機具、命其部分或全部停工,共同打擊不法,以有效遏止環境污染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