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圖:壽豐鄉豐裡村內大排水溝渠遭住戶自僱人力填土阻塞排水。
花蓮縣壽豐鄉豐裡村賴姓民眾因多次陳情村內大排水溝渠遭住戶自僱人力填土阻塞排水未果,日前經向花蓮縣議會副議長陳情反映後,今天上午,張峻在服務團隊人員及賴姓陳情人的陪同下,邀集花蓮縣政府地政處地權科翁科長、花蓮縣政府建設處水利科楊技士、農田水利會壽豐工作站吳站長、壽豐鄉民代表李錦福、壽豐鄉公所建設課李技士、壽豐鄉豐裡村長鐘曜宇及地主李小姐等人共同會勘,希望藉由溝通能儘速解決排水不通及水淹民房的問題。

賴姓陳情人表示,這座橋建於日據時代,原本有兩個橋孔,土地經多次易主後,現在的地主竟於去(106)年將兩個橋孔都封死(圖),去年10月大雨時水淹民房及農田,造成不少損失。故請求政府單位及副議長張峻協助處理,回復該水溝地貌及流向,讓淹水的恐懼自此消除。

今天上午10時,花蓮縣政府建設處水利科楊技士在會勘後也表示,地主私自填土阻礙水流,恐有違法之嫌,將要求儘速將水溝渠道回復原狀,待回復完成後,再由縣府及水利會擬定改善計畫,還給民眾安全的生活環境。

地主李小姐(圖左)在獲知相關權益及可能涉法後,除了表達當初因不諳法令及未注意該行為所造成的影響後,也向會勘人員表示將配合縣府及水利會的建議,將該水溝回復原回填態樣。
在今天的會勘中,豐裡村長鐘曜宇因在回應縣府人員有關該回填問題時,張峻認為有坦護與避重就輕之嫌,因而加重語氣強調該回填就是不對,回復原狀才是解決之道,不正視問題解決,就是有負民眾所託等語,頓時現場氣氛凝重,所幸縣府人員即刻圓場,及時化解了一場尷尬。
張峻強調,不對就是不對,法令怎麼規定,大家都要遵守,千萬不能因一己之私而害了大眾的權益。未來也將針對這類不公不義及危及民眾財產及生命安全的陳情案件,積極處理,還給民眾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