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縣長蔡碧仲:每週定期公布主管會報決議事項

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花蓮縣代理縣長蔡碧仲今(20)日上午首次主持縣府107年第10次主管會報,會中裁示一改過去主管會報並未定期召開情況,未來每週定期召開主管會報,並於會後公布決議事項,讓外界充分瞭解縣政推動情形,他也期許同仁在這三個月期間恪遵公務員本份,共同為花蓮好山、好水、好環境打拼。

今日主管會報除各局處首長出席外,並擴大邀集縣府參議、秘書參與。蔡碧仲表示,為使縣政運作順暢,未來每週將定期召開主管會報,請參議、秘書均列席協助推展縣政,「沒有誰被冷凍,縣府全體齊心為縣民努力」,並秉持透明公開原則,於會後公布重要決議事項,向外界具體說明縣政推動情形。

他也針對近日媒體不實報導本府發放秋節物資情事表示,各局處如遇不實報導應立即澄清,避免造成民眾誤解,影響本府形象。此外,若干媒體疑似混淆青年住宅及0206地震受災戶永久屋,他要求建設處於下次主管會報清楚說明。

至於外界關注的0206地震善款運用情形,蔡碧仲說,各項震災資訊、善款委員會運作狀況及善款支用情形等,應依公開、公正處理原則公布,讓社會大眾檢視。

今年國慶煙火首度移師花蓮,蔡碧仲指示觀光處及各配合單位務必妥善規劃,包含活動現場及周邊動線、接駁車、總統維安、施放安全等,並利用各種管道加強宣傳,提高外地遊客參與度,帶動花蓮觀光熱潮,也讓中央瞭解花蓮舉辦大型活動的能力。

會中亦討論歷次主管會報指示事項及0206震災公共設施復建工程執行情形,副縣長張垂龍提醒,計畫案地之土地問題應事先釐清,避免開工後遭遇困難;施工中案件,依契約規範監督施工廠商,應如期如質完成,並注意安全管制問題,尤其夜間警示務必加強,避免發生交通意外;向中央爭取之計畫,應積極辦理,符合經費使用規定,以免因執行率不佳,造成將來中央核給本縣之補助經費降低;另外計畫應由本府或鄉鎮市公所執行,應衡酌實際情形並充分溝通,確實完成民眾期待,避免浪費民脂民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