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花蓮縣長參選人劉曉玫公開表示,要以小型工程款補助社團,已公然賄選,花蓮縣議員參選人俞慧君,今(27)日下午前往花蓮地檢署按鈴申告,控訴花蓮縣長參選人劉曉玫期約賄選,以維護花蓮的選舉正義。

俞慧君按鈴申告內容:依據法務部法檢字第0980035753號函核備賄選犯行例舉第八點明定「假借核撥或補助經費名義,提供縣市、鄉鎮或村里、社區或團體等建設經費」即為公然賄選。劉曉玫已明顯違反選舉罷免法第 99條的期約賄選,請地檢署立即偵辦起訴劉曉玫,端正選風。
俞慧君表示,9/20(四)上午她應邀參加美崙山中秋活動,花蓮縣議員莊枝財上台致詞時,公開說他有活動費30萬元,歡迎大家來申請補助;而劉曉玫上台時更加碼表示:我和莊枝財「今嘛相好亞」(台語:我倆現在最有錢),我不只三十萬活動費,大家可以來找我,我還有六百萬的工程款,有需要經費都可以來找我,大家一起選出正義的人,就是我。
劉曉玫這種明目張膽的公開賄賂選民,俞慧君認為已嚴重觸法並破壞選舉的公平性,遂赴花蓮地檢署按鈴申告舉發,請司法單位立即調查起訴劉曉玫,以端正選風,不容花蓮有這種以工程款的建設經費逕行綁樁、收買選民的賄賂行為,這已是公開的期約賄選,罪證確鑿。
俞慧君說,要端正花蓮選風,不能讓民進黨的候選人劉曉玫,拿著公家資源為她自己買票;希望花蓮司法單位要有擔當,不要因為劉曉玫是當權民進黨推的縣長候選人,就有二套查賄標準,盼地檢署能無懼權勢,公正辦理,儘速偵辦、起訴,勿枉勿縱,以端正選風,還給花蓮清淨的選舉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