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監察院訂於明(12)日下午2點至5點於花蓮縣議會一樓簡報室辦理第二階段「政治獻金法令暨網路申報宣導說明會」歡迎擬參選人踴躍出席聆聽。
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於107年11月24日(星期六)舉行,有關縣長、縣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擬參選人,經向金融機構開立政治獻金專戶,並向監察院申請經許可後,即可收受政治獻金至選舉投票前一日(107年11月23日)止。(政治獻金法第10條及第12條規定參照)
為使擬參選人等瞭解政治獻金法令及使用政治獻金網路申報系統,避免擬參選人等因違反致遭處罰情事,暨輔導使用監察院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網路申報系統,歡迎擬參選人踴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