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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徐榛蔚昨(24)日在交通委員會就1021普悠瑪6432車次翻覆事件(後簡稱1021事故)向交通部質詢,除了對台鐵長期以來的各項問題與亟需改善事項提出針貶之外,更針對傷亡者賠償金問題質詢與提案,要求交通部儘速修正相關規定,提高事故賠償金額,給予傷亡者最高最優的撫卹,以善盡政府善後處理之責。

徐榛蔚指出,目前台鐵給予1021事故傷亡者的賠償金,死亡者530萬元另加10萬元慰問金,重傷者240萬另加5千元慰問金,其他受傷者為高60萬元另加5千元慰問金,賠償法源係依據「鐵路法」及「鐵路機構行車與其他事故損害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之規定,以及台鐵局特別濟助金;但檢視相關法規,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民國95年2月27日,距今已逾12年之久。

徐榛蔚說,12年來相關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及通貨膨脹連年攀升,今年民眾經常性薪資實質都倒退17年了,交通部及台鐵局彷彿不察民生疾苦,相關規定十餘年來未曾檢討修正,她除了在質詢時向交通部次長王國材提出要求,應儘速就不合時宜的法規進行修正,提高賠償金額,更提出臨時提案,於委員會中通過,王次長亦回應,會就徐委員所提出的質詢與提案,儘速辦理。

徐榛蔚表示,台鐵局在可自行彈性運用的特別濟助金亦未見提高,她在質詢時向王次長表示,政府應苦民所苦,急民所急,特別濟助金賠償金額應提高,尤其目前行政院也指示,將協請賑災基金會專案協助,交通部更應為傷亡者爭取最高最優的撫卹,王次長說,將再檢視其他部會相關狀況,並進行檢討。
最後,徐榛蔚說,事故傷害影響到的,是許多家庭的破碎,而金錢的賠償是最基本的事情,政府更應讓每位受傷以及罹難者家屬都能得到最周全的關懷與協助,法規面應該做的,希望行政單位能儘快啟動,並以最短的時程完成,才是政府負責任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