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慣竊酒駕自撞 警方循線逮捕歸案

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1名家住花蓮縣瑞穗鄉的張姓慣竊,在本月10日因為酒駕自撞受傷住進了醫院,沒想到在住院期間因為之前犯下的竊盜案判決確定,因而被發布為竊盜通緝,吉安警分局北昌派出所員警在前天(14日)循線找到了張男,並且在他出院時前往將他逮捕,立即遞解歸案。

警方表示,這名年約43歲的張姓男子,平時遊手好閒有多次的竊盜前科紀錄,他經常在花蓮、吉安鄉一帶竊取他人的自小貨車當作代步工具,等開到沒油後就將小貨車任意棄置於路旁,再尋找下一個目標,許多車主在隔天準備出門送貨時才發現車輛被偷,都氣得大罵:「真是太超過」!

不過人在做天在看,張男在本月10日開著剛偷來的1部小貨車至吉安鄉找朋友,他與友人一同吃晚餐時喝了個大醉,離去時連走都走不穩,沒想到卻不聽勸阻仍堅持要開車離開,在當日晚間7時許,他酒駕至台九線木瓜溪橋自撞分隔島後受傷送醫,當時酒測值高達0.80毫克。

在張男住院期間,因為之前所犯下的竊盜案件經法院判決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個月,由於張男居無定所而且不斷逃避法律制裁,因此在本月12日被發布為通緝犯,警方立即在他出院前將他逮捕,同時在警詢後順利找回2部轄區失竊的自小貨車,警方除了將他遞解歸案外,還要持續清查是否另涉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