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吉安警分局稻香派出所員警,於昨(12)日上午執行取締超速勤務時,在轄區攔獲1名開車違規超速的杜姓男子(圖),同時警方還發現他是在逃的強盜及毒品通緝犯。警方指出,杜男自去(107)年12月10日被通緝後,一直更換租屋處意圖躲藏,不過他萬萬沒想到最終因為超速而落網。
吉安警分局表示,稻香派出所員警於昨日上午10時許,在吉安鄉臺九線211.2公里處執行測照勤務,當時員警在速限60公里北上車道,以雷射測速槍測得1部自小客車明顯超速17公里,於是立即將小客車攔下,並且指揮駕駛將車輛停至路旁,接受警方的盤查。

員警在核對該車杜姓駕駛(46歲)的身分資料時,赫然發現這他竟然是名強盜及毒品通緝犯,警方立即將杜姓男子上銬逮捕,並且附帶搜索他的隨身衣物及車內,接著又在長褲的右側口袋內發現2瓶可疑的白色粉末(圖),隨即將他帶回所裡詢問。
警方查詢,該名家住花蓮的杜姓男子自80年起便竊盜、毒品前科不斷,92年1月間,他搭乘自強號列車在松山返回花蓮的途中,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與鄰座陳姓被害人搭訕,俟其失去戒心後以迷藥迷昏被害人,下車後將被害人帶至1處空屋,洗劫新台幣4萬元、行動電話、勞力士錶、信用卡等財物離去。

圖:警方訊後依法將杜男遞解歸案。
陳姓被害人在清醒後向警方報案,轄區員警循線查獲杜男將他移送法辦,最終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6個月確定,杜男入監後歷經減刑與假釋出獄,不過因為又再犯下竊盜與毒品案件,假釋因此遭到撤銷,必須入監執行1年7個月的殘刑,於是開始租車代步四處躲藏,沒想到最終還是落入法網。警方訊後依法將他遞解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