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回收有撇步 全民齊力抗豬瘟

記者 蕭羽廷/編輯整理

各縣市禁止廚餘養豬的執行遇到種種難題,但若發生非洲豬瘟疫情,後果將衝擊全國人民性命安危與畜牧業千億產值。中央政府雖已針對出入境進行強力的管制及監控,但為避免無法預知的病毒載體進入台灣,目前各級政府機關皆對廚餘養豬進行禁止或管制,希望於源頭截斷非洲豬瘟傳播的媒介,最大限度地降低傳染的可能性。

徐榛蔚縣長於今(108)年1月10日宣告縣境內禁止廚餘養豬政策,中央農委會亦公告補助原使用廚餘養豬之畜牧業者飼料費每頭豬2000元新台幣。環境保護局更積極進行多元管道宣導、完備廚餘處理量能及加強稽查管制等各面向配套措施如下。

1. 宣導「廚餘回收三部曲」:
(1) 廚餘減量行為
(2) 宣導廚餘正確排出方式
(3) 輔導事業設置油水分離設施

簡易油水分離設備示意圖,資料來源為網路
簡易油水分離設備示意圖,資料來源為網路
簡易油水分離設備示意圖,資料來源為網路
簡易油水分離設備示意圖,資料來源為網路

2. 完備縣內廚餘處理量能:
(1)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已提出「廚餘垃圾循環再利用處理計畫」爭取補助每日處理50公噸廚餘處理量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同意先行核定補助廚餘堆肥廠廠房整建工程、廚餘高效能處理系統(含廚餘前處理設備等相關配套措施)、廚餘回收清運車輛4輛及60公升廚餘桶160個。總計補助金額新台幣6,230萬480元。預計7月底以前完成設置並運作。
(2) 廚餘集中處理尚未完成前,花蓮縣政府已由縣內營運中之垃圾衛生掩埋場(鳳林中區場、秀林、新城及壽豐)收受掩埋廚餘,緩解廚餘去化壓力。前述垃圾衛生掩埋場設施皆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垃圾衛生掩埋場之規定,每年辦理定期檢測及地下水監測。短期內收容廚餘應無二次物染問題。環保局將與公所密切配合,監控廚餘對現有掩埋場所產生之環境影響。

3. 加強稽查管制:對於影響環境衛生屢勸不聽者,加強進行稽查輔導。若隨意丟棄,一經稽查取締,將依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及同法第50條規定裁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要求限期改善並連續處罰。

4. 參考國外實例:目前歐盟及澳洲等國已明文規定禁止使用廚餘養豬;日本也發展出一套完整集中處理廚餘的工序,推出剩食再利用的「環保液體飼料」來養豬。花蓮縣將參考國外實例,研擬適合縣內之廚餘處理方式。

環保局針對近來民眾隨意將廚餘傾倒在排水溝造成阻塞事件,除加強宣導民眾正確廚餘處理觀念外,亦將責成公所清潔隊增加清溝頻率,以避免造成臭味及阻塞。

花蓮縣政府澄清,廚餘進衛生掩埋場掩埋處理為短期間內之防疫應變處置措施,俟縣內廚餘集中處理設施完成運作後,優先以廚餘處理廠為主要廚餘處理方案,後續掩埋場將退居第二線,作為緊急應變時之應變選項之一。

花蓮縣政府已積極推動因應非洲豬瘟疫情的防疫作為及配套措施,並尋求中央政府之支援及縣民鄉親的支持配合。誠摯希望在政府機關、民眾及事業單位共同努力與相互體諒之下,順利完成非洲豬瘟疫情防制工作,並完備花蓮縣廚餘廢棄物的處理機制,讓花蓮縣民不需擔憂疫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