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4/1起補助農民職災保費 讓農友幸福從農

記者 胡惠蘭/編輯整理

為提升農民職業傷害的保障,花蓮縣政府宣布自108年4月1日起,補助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以下稱農職保)自付額的80%,讓農友安心從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107年11月1日起試辦農職保,於試辦期間因職業傷害保險給付種類分為「傷害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就醫津貼」及「喪葬津貼」等四種。依勞保局最新(3月21日)統計,目前花蓮縣的總投保數為2,281人,投保率約為11%。

縣長徐榛蔚表示,農產業是花蓮的重要產業之一,而農民更是產業發展中最為重要的角色,也是從農家庭中最主要的精神與經濟支柱,為避免農友不慎「因職災害」導致家庭經濟陷入困頓,縣府有責任讓農友減少支出負擔,同時增加保障。徐榛蔚說,雖然花蓮縣政府財政不算富裕,但照顧農友的事一定要做,因此,自108年4月1日起,每位農友的農職保自付額80%(即縣政府補助12元/人/月)由縣府支出,讓每位農友幸福從農。

縣府農業處長羅文龍指出,目前花蓮縣的農保被保險人數為2萬1,152人,雖然農職保性質為農民自願性的加保,且需在農保投保的基礎上,但相信未來農職保的總投保人數可以再予以提高。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之農職保規定,凡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之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得攜帶國民身分證,親自向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辦。

此外,依現行法令規定,被保險人同時參加農保、農職保、勞保或其職業災害保險者,發生同一保險事故,僅得擇一保險領取其給付,且倘喪失農保資格而退保者,亦不得參加農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