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胡惠蘭/編輯整理
花蓮縣8月份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今(28)日下午於縣府簡報室舉行,由副縣長蔡運煌主持,會中討論日前立法院已三讀通過新增及修訂針對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中秋節連續假期期間多項交通疏導管制措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於今(108)年6月完成電動自行車改裝、未戴安全帽等違規項目增訂相關罰則,駕駛電動自行車速率超過每小時25公里以上者,可處新臺幣900元至1,800元罰鍰、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可罰新臺幣300元、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者可處新臺幣1,800元至5,400元,籲民眾應選用合格之電動自行車,並遵守電動自行車交通規則,以維護行車安全。
中秋節連續假期期間(9月13日至9月15日)為避免造成花蓮市區交通壅塞,各道路工程將全面停止施工,並於9月12日前恢復道路平整;警察局花蓮分局於花蓮市中正路、中山路、中華路及東大門夜市周邊道路實施多項交通疏導管制措施,且蘇花公路於9月13日(南下5時至17時,北上5時至15時)、9月14日7時至13時、9月15日12時至16時,禁止21噸以上大型貨車(含砂石車)通行,以確實維護民眾行車安全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