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消防分隊至轄內宣導鼓勵民眾安裝住警器

記者 蕭羽廷/編輯整理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為居家防火利器,可於火災發生初期有效發出警報示警,提醒住戶及時應變逃生,堪稱居家防火安全守護神,因此,花蓮縣消防局吉安分隊為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前往吉安國小活動中心推動住宅防火對策計畫及推廣住警器執行計畫,宣導居家防火之消防常識及倡導民眾自行購置安裝住警器。

依消防法第六條第五項規定:「不屬於第一項所定標準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其安裝位置、方式、改善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花蓮縣108年度上半年火災統計資料分析,火災案件共計144件,扣除戶外燃燒雜草垃圾等鮮少造成損失之案件,以建築物火災61件 (佔42%)為最高,其中獨立住宅與集合住宅火災的件數又佔建築物火災的66%,鑑此,為保障縣民生命財產安全,花蓮縣消防局積極推廣民眾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今(108)年8月3日,花蓮市南京街一處民宅今晨起火,濃煙自2樓不斷竄出,還好住警器提前偵測發出預警,屋主一家3口聽見後緊急躲進陽台待援,經消防人員獲報趕抵現場救出,順利獲救後讓屋主相當慶幸,還好有住警器救命!

消防局長林文瑞表示,為有效鼓勵民眾在家中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局內一直以來,對縣內家中有高危險群(獨居老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對象居家防火安全非常重視,有感於這樣的設備對縣民生命財產有產生莫大的保障功能,有相當實質助益,近期更加強推動居家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透過此一設備的「及早通報」、「便於安裝」、「易於檢測」等三大功能,提早發現火災以降低火災造成的傷害及損失,讓民眾生活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