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局提醒超商繳稅收據聯請妥善保存

記者 胡惠蘭/編輯整理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由於超商門市據點普及與其便利性,民眾常選擇就近至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地方稅款,該局提醒民眾僅能持單筆應納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且未逾繳納期限之繳款書繳納;逾期者,須至代收稅款的銀行、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繳納,且會被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民眾亦能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健保卡及密碼或輸入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與車號(限使用牌照稅)登入超商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繳納單後,限直接至便利商店櫃臺繳納。

稅務局再次提醒民眾,在超商繳稅後,一定要取回蓋有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並確認店章是否清楚;若為補單繳稅者,記得索取「交易明細表」(小白單),並妥善保管作為繳稅證明憑證,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民眾對繳稅服務若仍有任何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將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