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議員鄭寶秀關心「花蓮縣0206希望工程安心住宅專案」進度 花蓮縣政府進行說明

記者 吳虹慧/編輯整理

縣議員鄭寶秀今(26)日於議會總質詢時關心花蓮縣0206希望工程安心住宅專案,縣府建設處長鄧子榆表示,此專案在108年1月22日申報開工,廠商於2月15日完成基地訂界樁及放樣、同時申請五大管線並於4月審核通過,但因重建戶代表對於工程契約尚有疑義,委由縣府提供協商平台並經多次協商及補充契約內容,廠商與住戶代表今年9月11日簽訂補充契約條款,並於108年9月25日正式開工,並自開工之日起360日工作天內竣工。

鄧子榆指出,關於基地內灌溉溝渠遷移施工,廠商已完成基地外圍溝渠遷徙施作,依完成基地內溝渠遷徙工程後,廠商將陸續施作閥機及地基工程,並非無施工進度。他提到,有關0206花蓮震災受災戶租金補貼計畫,申請對象為受毀損住宅所有權人,於災害發生時,該受毀損住宅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其中一人設籍於該住宅,或非受毁損住宅所有權人或未設籍於該住宅,但實際居住者。

申請人自公告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年內向花蓮縣政府提出申請或由鄉(鎮、市)公所彙送花蓮縣政府辦理。戶籍內人口3口以內者,每月發給6,000元;戶籍內人口4口者,每月發給8,000元;戶籍內人口5口者,每月發給1萬元;戶籍內人口6口者,每月發給1萬2,000元;戶籍內人口7口者,每月發給1萬4,000元;戶籍內人口8口以上者,每月發給1萬6,000元 (戶籍內人口以設籍且實際居住之人數計)。租賃契約內登載之租金未超過核計之補貼金額者,以租賃契約內登載之金額補貼。補貼期限最長2年,但得經0206震災善款監督委員會視情況同意後延長期限,延長經費由善款支應。

建設處表示,參與花蓮縣0206希望工程安心住宅專案重建戶,於上述期限內申請租金補貼者,若因補助期滿且重建工程尚未完峻,花蓮縣政府將協助提案報請花蓮縣政府○二○六震災善款監督委員會爭取租金補貼,補助參與花蓮縣0206希望工程安心住宅專案重建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