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重呼籲本黨中央黨部及縣黨部,並敬告社會大眾:
謹守程序正義,嚴正處理黨部考紀;尊重地方民意,爭取藍軍勝選效益
一、 據報載本黨花蓮縣黨部所發新聞稿,有「中國國民黨花蓮縣長徐榛蔚違紀陪同無黨籍傅崐萁登記參選立委,花蓮縣黨部今天召開考紀會,決議記徐榛蔚申誡一次;另有鄉長、縣議員各一人遭檢舉,建請黨中央最輕停權以上處分。其理由為「國民黨在花蓮已提名黃啟嘉參選立委,但傅崐萁21日也登記參選,花蓮縣黨部接獲黨員檢舉包括徐榛蔚、黨籍縣議員吳東昇、新城鄉長何禮臺3人。徐榛蔚事前雖向黨中央報備,但縣黨部以「礙難同意」否決,考紀會今天針對21日陪同登記舉行第2次考紀會,至於27日傅崐萁競總成立,徐榛蔚再次違紀站台,縣黨部將另開考紀會研議。」、「國民黨花蓮縣黨部書記長胡慧君今天受訪表示,被檢舉黨員並未針對站台情事說明,考量徐榛蔚與傅崐萁為配偶關係,考紀會決議申誡一次,將送黨中央核備,僅有警告意味,黨權不受影響」、「同樣被檢舉的何禮臺、吳東昇、張正治等人,建議黨中央最輕停權2年、最重開除黨籍等處分,最終懲處由中央考紀會核定。」等情。本考紀委員等均甚感詫異!
二、 查本黨縣黨部之考紀程序,本應於公平公正、兼顧黨員權益與程序正義之原則下,尊重地方黨部考紀委員之集思廣益,透過討論並考量民意脈動而為妥適之決議。除維護本黨紀律與尊嚴,尤其本黨於大選期間,刻正面臨選情大局之權衡,應考量提名後整體民意趨向之勝選考量,更應召集各考紀委員共同研商,決定黨部之正確方針與決議。
三、 縣黨部考紀會「開會程序及通知」,顯然缺乏程序正義!
(一) 報載本黨受處分之何禮臺鄉長質疑,縣黨部所寄發之開會地點,竟然是在一處民宅,而不在縣黨部。通知書函上只有日期,沒有明確開會時間,和開會聯絡人等情。
(二) 本聲明人等均為縣黨部之考紀委員,並經本黨中央常務委員會核定,任期至108年12月31日,但上開開會通知,竟然未依規定通知本考紀委員,貿然做出考紀會決議。應屬無效。
四、 縣黨部違法考紀會程序,嚴重影響受處分人答辯權益!
(一) 報載張正治議員質疑,該「考紀會」事前並未通知受處分人到場陳述意見,亦未接獲通知處分,是從其他議員告知,才趕來了解,結果沒有見到任何人,只見民宅鐵門拉下等情。
(二) 該「考紀會」意圖讓受處分人無法到場陳述意見,刻意剝奪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權益,即有重大程序瑕疵。
五、 縣黨部違法考紀會決議過程違失,明顯違背法令!
(一) 依考紀會之慣例,應由常委主持召開,黨部主委、書記長等人僅為列席而已。
(二) 地方黨部並未合法通知考紀委員到場審查,或表示意見,亦未由受處分之當事人答辯,並提供具體之事證供參考決議,而後即由縣黨部主委張峻、書記長胡慧君等對外發言,明顯瑕疵,應屬無效處分。
六、 本聲明之考紀委員為顧及本黨長久之基業發展,並秉持程序正義與民主責任堅持,對於上開因縣黨部所為之違失,除提醒中央黨部正視之外,對於本考紀委員為正式受聘,但卻遭受縣黨部對外「聲明」前開「違法無效」之考紀處分,致使本考紀委員社會之清譽與公正形象嚴重受損,不得不提出共同聲明,以正視聽,以免外界遭誤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