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倒垃圾 鳳警抽絲剝繭協助鎮公所順利逮人

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鳳林分局山興派出所警員何佳慧日前接獲山興里辦公室報案,稱193縣道56K+400處遭不明人士傾倒垃圾,請求協助追查傾倒之人,前往現場查看只見該處置放數袋廢棄物品,四周未發現其它可疑人士經過亦無監視器可調閱追查,破袋後始發現袋中除垃圾外另有一張收據,依照收據資料追查比對,確認為陳姓男子所有,經調查陳男雖稱該處廢棄物原本委託公司工人拿到垃圾場處理,沒想到工人便宜行事,將廢棄物隨意棄置,自己並不知情,然而鎮公所表示隨意棄置廢棄物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另依同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規定予以開罰,並對員警認真協助調查工作精神表示肯定。

鳳林分局長黃國師表示花蓮是臺灣後山淨土,得天獨厚的地理環境,蘊育了好山好水好風景,這片美好的土地需要大家一同維護,鳳林分局與主管機關會站在第一線,為維護民眾居住環境攜手努力,同時更呼籲商家與民眾應將廢棄物妥善處理,切莫隨意棄置,以免觸法因小失大又破壞美麗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