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花蓮的門面「太魯閣國家公園」遊客中心,園區內沒有大型垃圾桶!業者尋覓後發現「官員」以環境整潔為名,給太管處員工獨佔使用,令人感覺「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太管處為了環境整潔,遊客中心四周並無設置大型垃圾桶,而垃圾車時間又是隔天早上到達,以致承租遊客中心營運餐飲服務的店家,必須將垃圾放在「密閉」倉庫!隔天才能丟棄。
業者表示,因為沒有大型垃圾桶,所以每天都要存放垃圾於室內,隔天才能丟棄,實在非常不便。如果太管處沒有大型垃圾桶,業者們也就算了,但是太管處明明就有大型垃圾桶,而官員們卻「獨佔」使用,令人想不通。
業者指出,為了整體環境衛生,官員應該讓業者的垃圾,存放在戶外的大型垃圾桶,而不是「關」起來自家人使用。為了整體環境衛生,業者會行文給太管處,請求大型垃圾桶放置於公共區域,讓業者與一般遊客也可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