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若長期不使用 辦理停駛可節稅

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近日有民眾洽電詢問名下車輛已數年不曾使用,為何還需要繳納使用牌照稅。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長期不使用車輛時,例如閒置在住家、出國讀書、工作或長途旅行,可向監理機關申請停駛登記,由於使用牌照稅按日計算,申請停駛期間不用課稅,如有溢繳稅款,也可以退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車輛如果恢復使用,記得向監理機關辦理復駛登記。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將會另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為了您的荷包著想,車輛辦理停駛後切勿繼續使用公共道路,以免受罰。

如對使用牌照稅有任何疑義,請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42至247,將有專人竭誠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