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記者鄧佳欣/編輯整理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期有民眾因辦理親人遺產繼承,申請財產歸戶清單資料時發現被繼承人名下尚載有已拆除的房屋應如何辦理?
該局說明,若房屋已拆除,民眾需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拆除並註銷稅籍。但常有民眾已將房屋拆除或房屋已坍塌無法使用,卻忘了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註銷房屋稅籍,以致財產清單上列有已不存在的房屋。
另外,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房屋稅是按月計算,民眾在房屋拆除後30日內向捐稽徵機關提出申報,經查證屬實後,得自拆除當月起註銷稅籍及停止課徵房屋稅。倘若房屋僅部分拆除致面積減少,也應申報部分拆除,稅務局會就該屋重新核算課稅面積及房屋現值,則可即時減輕房屋稅稅負。
民眾對於房屋稅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地方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386969或稅務專線82261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