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記者鄧佳欣/花蓮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表示,由於稅務法令繁雜又專業,一般納稅者往往不能充分理解,因此不少納稅者面對稅務問題常常覺得徬徨無助。該分局為了保障納稅者的權益,設有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簡稱納保官),主動提供納稅者妥適之協助,幫忙解決稅捐爭議、受理申訴或陳情及行政救濟諮詢與協助,保護納稅者權益。納保官主要協助事項有:
一、 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例如:納稅者於稅捐調查程序或 復查階段,因稅捐徵收與稅捐稽徵機關產生爭議時,可請納保官溝通或居中協調。
二、受理納稅者之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例如:納稅者認為稅捐稽徵機關行政違失或違反正當調查程序,致損害其權利時,可向納保官申訴或陳情。
三、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得向稅稽徵機關申請納保官提供救濟有關之諮詢與協助,包含行政救濟相關書狀例稿、案例資料及程序有關事項。
納稅者如遇有前揭需協助事項,可就近到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及其所屬分局或稽徵所親自向納保官尋求協助外,亦可至該局網站主題專區-行政專區「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之「我要申辦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網頁線上提出申請,或利用「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所公布納保官姓名及聯絡方式,直接以電話向納保官申請,亦可書面申請;多元的申請方式,納稅人賦稅權益更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