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記者 羅詩亭/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為活化都市計畫農業區之閒置縣有農作地,縣長徐榛蔚特別指示請地政處持續清查閒置之縣有農地,並定期辦理標租作業,以增進土地利用,避免土地閒置,提升本縣農耕土地之面積。

為促進縣有農地有效利用,花蓮縣政府地政處於今(111)年2月公告111年度第1批縣有非公用不動產(農作地)標租案,透過公開招標方式標租與得標人使用,訂約權利金底價按本府公告當年期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總量千分之二百五十折算代金乘以出租年期計收。
地政處長吳泰焜表示,本次公告標租共5宗,已於今年3月9日辦理開標作業,計有9封標單參與投標,開標結果5宗全數標脫,面積共13,325.80平方公尺,後續將持續篩選適當縣有農作地,主動辦理標租,提升縣有閒置農地使用效能,增進縣庫收益。並預計於今年下半年辦理第2次標租作業,歡迎有意願標租之民眾多多利用花蓮縣政府地政處官方網站查詢相關標租資訊或逕洽本府地政處地權科諮詢有關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