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公所表現優異 調解業務全縣第一

[花蓮新聞雲]記者 翁秀霞/花蓮報導

花蓮市公所執行調解業務考核今年繼續保持全縣第一名,其中調解委員會共15人獲得縣長獎,現任調解委員會主席李建興在108年時因服務超過20年獲得行政院長獎的肯定。

花蓮市長魏嘉賢今天出席「花蓮縣111年度特優村里長、績優調解委員、民政人員暨調解業務考核績優表揚大會」,向花蓮市獲獎人員獻花致意,並恭喜他們獲奬。

這項表揚活動11月1日在福容大飯店舉辦,由縣長徐榛蔚主持及頒獎。魏嘉賢市長代表花蓮市公所接受「調解業務考核第一名」的獎項。

魏市長指出,為民服務要將心比心,這是公部門任何單位從業人員應有的工作態度,鄉鎮市長也跟村里長一樣,站在民眾的角度來提供協助,恭喜花蓮市獲獎的人員,花蓮市會繼續提供優質的服務內容及態度。

花蓮市在110年度的調解業務考核獲得全縣第一名,而在獨任調解績優人員獲縣長奬的則包括現任調解委員會主席李建興、委員鍾文欽、游淑惠、吳培珍、蔡志通、吳健澧、林西東、呂闕秀梅、林志鵬、陳啟參、胡毓恩、戴文堅、陳政宏、陳正倫與陳妙珠等15人。另外,轉介調解績優獲縣長獎的包括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小隊長呂國成、警員王仲榮、袁家勳、詹皇晨、黃耀武、李權峯、鐘若慈、林冠叡以及自強派出所警員吳俊強等人。

特優村里長的名單裡,花蓮市有主睦里長黃榮康、民族里長張東耀獲表揚。黃榮康里長長期關注里內需要幫助的弱勢族群、水溝清理、道路坑洞修補等事項,讓里民有安全的環境及舒適優良的生活品質。

民族里長張東耀日前獲內政部表揚,他以七年里長的資歷加上年紀才33歲,能夠獲得內政部表揚實屬不易;張里長曾因母重病,背著媽祖神像徒步行腳從花蓮市到嘉義新港奉天宮還願,完成17天600公里的壯舉,在花蓮蔚為佳話。張里長平日也致力於提升里內生活品質及滿足里民的實際需求,增強里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故獲內政部表揚特優里長。

花蓮市公所也有兩位同仁在績優民政人員部分獲獎,分別是民政課李建和課員以及李亭輝里幹事;在辦理調解行政業務方面,110年度調解行政績效考核花蓮市獲全縣第一,承辦人員徐佳卉及王佳薇代表受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