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記者 劉家和/報導
去年9月2日,顏育婕駕駛BMW行經花蓮農校(建國路),她完全沒有煞車情況下,以時速54直接撞上吳姓女學生,所幸吳姓學生「命大」,騰空彈飛後跌落路邊,當時沒有腦震盪現象。
不過,案經花蓮地方法院「粘柏富」法官審理後,僅以罰款1萬元結案,判決書「隻字不提」顏育婕超速事實,令家屬無法置信,決定上訴。地檢署接獲申請後,檢察長蔡宗熙同意上訴理由,送交花蓮地方法院合議庭繼續審理。

被害人吳姓家屬說,她們是「越南籍」單親家庭,吳姓孩子的父親心臟病驟逝,從小失去父親。好不容易孩子可以騎電瓶車上學,開學第一天就都被BMW撞傷。
家屬表示,因為她是「越南籍」單親家庭,孩子父親及祖父母也都早逝,她們在台灣無依無靠,也不懂台灣法令。
家屬說,車禍發生至今,「慈濟醫院」當天趕走小孩,不給留院觀察,所以無法申請保險理賠。後來,她們去花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一口咬定孩子的錯。最後「法官」只判顏育婕1萬元罰款。

家屬氣憤的表示,顏育婕一句「道歉」也沒有,一直說小孩子左轉有錯。試問,如果顏育婕「時速40」以下,怎麼可能發生這起車禍?超速就是整起事故的重點;該路段限速40(學區),為何顏育婕猛踩油門?到底要撞傷幾個人,她才知道超速的可怕。
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顏育婕完全沒有煞車,衝向所有左轉車輛,當時因為吳姓學生是電瓶車速度較慢,所以才被撞上,其餘數輛「摩托車」較快,才逃過死劫!

家屬表示,難道因為她們沒有任何「地方關係」,就一路被欺侮到底?究竟整起「超速」事故,背後有什麼壓力?她們真的很想知道。尤其是第一時間送醫急診,為何要趕走小孩?還草率寫了「診斷書」,實在匪夷所思。

↑吳姓學生被BMW撞傷後,緊急被送到慈濟醫院進行急診。不料,慈濟醫院拒絕「留院觀察」請求,醫生輕率開立「擦傷」證明後,即請回吳姓學生。整個處理過程,令學生家屬感到疑惑?

顏育婕「超速」撞傷被害人之後,顏育婕的保險公司還寄出50萬元修車費,要求被害人家屬給付13萬元,即可與顏育婕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