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花蓮美術館無掛畫設施文化局回復

[花蓮新聞雲]記者張浩宇/花蓮報導

花蓮縣文化局今年2月17日重新整建開館之花蓮美術館,近日有申請展展出者向議員服務處陳情,展覽空間沒有掛畫設施(畫軌)一案,說明回復如下:現今花蓮美術館展覽空間分為兩層樓,一樓三個空間為申請展輪展空間(B、C、D展廳)每個月提供申請展入選者展覽,目前B展廳為無畫軌設施空間,C、D展廳則是有畫軌設施;二樓空間(E、F、G、H、I)為典藏品展空間,目前展出《美之拓樸》─花蓮美術館典藏作品展,共展出典藏畫作130件,全區採無畫軌布展方式。
文化局吳勁毅局長表示,有關美術館是否裝設畫軌問題,並無一定需要,考量觀摩近十年國內各大美術館布展方式,因趨於追求視覺簡潔及牆面美觀,普遍已捨棄畫軌及吊線的裝設方式,諸如台北市立美術館、高雄市立美術館、台北當代藝術館、台東美術館等,諸多館舍展覽布展方式多元,許多展出藝術家,都追求畫作與牆面之間的視覺效果更加純粹美觀,故畫軌已並非當代美術館必備的設施,本問題也係屬布展需求專業問題。
另花蓮美術館一樓為申請展空間,係依據本局「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受理申請展覽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辦理,申請展為審查制,本局僅提供展出場地及補助費,每檔入選者有2至10萬的補助款,展出單位可就布展需求運用經費,申請者所需負擔之權利及義務均記載於作業要點,展出者需自行處理布展卸展、作品運輸、作品保險看管、文宣製作印製及辦理開幕活動等事宜,作業要點無明載一定提供之事項,均應屬展出者布卸展應自行考量之內容。布展過程文化局都有同仁親自協助,展出者如有基礎布展工具的需求,館內原有之設備例如燈具、長梯、水平儀等,亦都可申請免費使用。如申請者需洽專業廠商,例如木工、水電、印刷廠,同仁亦義務提供相關資訊甚至代為聯繫,協助展出者能讓展覽圓滿展出。本次陳情展出單位,現場所需畫軌是由本局同仁協助聯繫廠商設置,未來辦理申請展本局也將向每一檔展出者說明申請者所需負擔之權利及義務,妥善溝通,希望在各方指教鞭策下,讓美術館未來營運更加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