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偵破機車竊案 失主登門致贈紅包感謝遭警婉謝!

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吉安警分局表示,北昌派出所副所長李森豪於本(8月)15日晚間巡經轄區建國路口時,查獲一名老慣竊,幫失主找回被竊機車,車主夫婦(下圖)於隔天上午帶著6仟6百元紅包到派出所致謝,警方當下予以婉謝,表示破案是警察的天職,只是做好了1件應該做的事。

  警方表示,北昌派出所副所長李森豪於15日晚間巡經轄區建國路口時,突然發現1名男子騎乘1部黑色重機車從眼前溜過,同時還看出男子神色慌張,見警便鑽進一旁的巷弄中,不尋常的舉動引起了警方的高度懷疑,於是不動聲色繞過巷道將他攔下盤查。

  經當場清查男子的身分,發現是1名毒品與竊盜前科累累的61歲曾姓老慣竊,接著再依據重機車的號牌過濾車籍資料,赫然驚覺根本與車身、顏色、型式等差距十萬八千里,明顯不符,由於眾多證據擺在眼前,讓老慣竊百口莫辯,只好向副所長李森豪坦承偷車的犯行。

  警方偵訊,曾嫌坦承犯行不諱,表示在今年1月間因貪圖代步工具,見被害人機車鑰匙未拔於是跳上發動後逃逸,而且為了避免遭查緝,接著又偷天換日將另一面竊得的車牌換上,沒想到終究難逃警方的『法眼』,警方訊後依涉嫌刑法竊盜罪名將他移送法辦。

  家住在吉安鄉的車主黃姓夫婦為了感謝警方偵破竊案,找回愛車,隔天16日上午特別帶著寫上:『讚嘆你的抓賊能力、謝謝你的服務精神』的紅包袋到北昌派出所致謝,警方當下婉謝新台幣6仟6佰元的現金,留下空紙袋作為紀念,同時向民眾表示破案是警察的天職,只是做好了1件應該做的事。

  吉安警分局表示,警察是執法者,維護轄區治安、交通和積極為民服務的工作責無旁貸,依法本應肩負「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等任務,身為人民公僕應竭盡應有的職責,民眾毋須也不必於破案或各節慶中特別表示感恩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