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記者程世平/吉安報導
吉安鄉公所安排在親民堂所舉辦廉政教育訓練,特別邀花蓮地檢署檢察官陳宗賢就「廉政法令及案例」、「公益揭弊者保護法」進行專題講授,介紹法令規定及實務案例,讓同仁在面臨道德風險危機時,能做出正確的抉擇,避免違法情事發生。

陳宗賢檢察官透過生動的口語表達,解析實際案例及所涉及的法令規定,使與會人員瞭解貪瀆不法事件類型,清楚分辨行政作為過程所應遵守的界線。陳檢察官提醒,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本應廉潔自持,如圖謀自己或他人的私利,將嚴重危害機關形象,破壞法律秩序並傷害民眾對政府的公正信任度。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業已公布施行,過往面對弊案,有意檢舉者,可能會設想遭受報復時,將面臨孤立無援的窘境,因此只能隱忍不發,選擇沉默以對,陳檢察官特別解析重點規定,以貼近參與人員的工作項目為講授內容,對弊案類型及檢舉保密規定作詳盡介紹,讓同仁認識安心吹哨的保護措施,才能在遇到弊案時,能挺身而出揭露不法情形。

游淑貞表示,公務從業人員作業過程有違失,不僅可能有行政責任追究問題,若涉及刑事責任,往往有加重處罰規定,不可不慎。為提升鄉公所清廉責任意識,建立反腐共識,特別辦理廉政講習,邀請檢察官現身說法,與公所同仁面對面直接交換意見,員工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即時提出疑惑諮詢,有助釐清為民服務與觸法一線間的合法觀念差異。希望公務員辦理公共事務應在準則範圍內依法行政,唯讓專業認知行使通透才不會因此造成違法疑懼,也才能迅速有效促成民情服務,保障整體服務品質與行政效能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