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聞雲/編輯整理
花蓮縣警察局表示;為使公務同仁了解政府陽光法案意涵,分別於4、6二日於局本部及玉里分局等2處辦理2梯次「106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暨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說明會」,介紹財產申報法及利益衝突法相關規定,並鼓勵申報同仁辦理授權查調,藉以提升財產申報作業正確性,避免申報不實而受裁罰。
說明會參加人員包含局本部各單位應申報主管人員及相關人員與會等計175人,特聘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政風室主任沈茜庭授課,分別說明「申報基本概念」、「申報範圍暨錯誤態樣」、「網路申報操作」、「相關罰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授權查調作業程序」等內容,分享實際案例與作業經驗,讓與會人員熟稔相關法條規範,並進行意見交換。 局長廖美鈴表示,縣警局申報人員以外勤單位警職主管居多,因平時勤、業務繁重,未能詳細了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作業相關規定,有鑑於此,去(105)年積極鼓勵同仁參加授權查調作業,參加率達80%,申報不實率較去年度降低40%,因此持續鼓勵同仁踴躍申辦授權查調作業,以減少同仁查調申報資料之負擔,亦能減少因申報不實而被裁罰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