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屆,打擊暴力犯罪一直是警方重點工作之一,尤其是不法暴力集團,對社會秩序更是構成嚴重危害,因此農曆春節前夕,花蓮分局結合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第一隊、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花蓮憲兵隊等單位,全力瓦解以蔡○銘、高○慶等為首之「後山飆仔-大頭幫」暴力組織犯罪集團,藉以展現警方打擊不法之決心,讓春節期間非法暴力集團在花蓮地區消聲匿跡。
花蓮分局表示,犯罪嫌疑人蔡○銘於花蓮地區自稱「大頭哥」,夥同高○慶、蔡○豪、邱○宇、周○旻、夏○鈞、張○謙、張○傑、詹○均、王○傑及少年陳○○等13人組成「大頭幫」不良幫派組合,平日遊手好閒,自101年9月起,以花蓮市林森路上某洗車場為堂口,聚集幫派成員組成暴力犯罪組織。
該「大頭幫」成員不時非法糾眾聚集,自101年起迄今多次在花蓮地區之雅○KTV、御○園KTV等場所遇有看不順眼之人,就恃強凌寡,持棍棒、空酒瓶等凶器砍殺無辜民眾,造成多位被害民眾嚴重傷害,身心受創。另該犯罪集團亦以暴力手段處理債務獲取不法利益,曾多次在林森路上之洗車場堂口聚集處所恐嚇要脅被害人,如有不從即以兇器及拳腳相向,造成被害人身體嚴重傷害,且事後被害人深怕該組織報復,四處躲藏,恐懼不已。
另該組織為謀取不法利益,竟利用急需金錢之軍人、護士等人員,以偽造薪資所得之手法提高所得證明,再持該證明向銀行辦理汽車貸款,事後則蓄意倒帳導致銀行損失,並以掌握個資等恐嚇手段威脅參與詐貸之軍人、護士不得報案,以此詐欺、恐嚇之不法行徑獲取暴利。
「大頭幫」成員為壯大在花蓮地區之聲勢,主嫌蔡○銘竟於101年跨年夜之際聚眾飆車鬧事,蓄意挑釁警方執法公權力,於跨年夜利用臉書、LINE等手機社群媒體進行串聯糾眾,且幫眾成員均以騎乘「CUXI」機車作為識別車種,分別於花蓮地區之鐵道商圈、火車站、德興球場等3處重要道路聚集超過50輛以上機車,由蔡嫌指揮,同步霸佔馬路飆行、叫囂,砸毀沿途停放之汽機車輛,甚至砍殺毆打無辜民眾,嚴重挑戰社會秩序及警察執法公權力。
蔡姓主嫌所組成之「大頭幫」不法組織成員動員迅速且龐大,甚至吸收多名未成年男女加入,已嚴重造成花蓮地區民眾生命財產極大之危害。本案經報請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歷經長時間調查、蒐集相關事證後,於15日將蔡嫌等人拘提、傳喚通知到案,一舉瓦解該集團組織,為花蓮地區治安貢獻心力,全案將依法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