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回添史/報導
為防範清明期間山林田野火災發生,強化民眾防火意識,加強社會防火責任,花蓮縣消防局於3月17日至4月8日期間,派遣消防、婦宣人員共同進駐轄內墓地據點服務,執行防災、爆竹煙火、瓦斯、防震、防溺1991保平安留言台、APP防災及救護指南、除濕機自燃及政風法令等宣導工作,除現場派送滅火水源提供掃墓民眾澆熄金紙餘燼,並宣導民眾禁止隨意燃放鞭炮或亂丟菸蒂,以防範每年清明期間,民眾掃墓燃燒紙錢不慎,或未將餘燼完全熄滅即離開,導致林野火災意外事件屢見不鮮。另針對各公墓編排平日巡邏警戒及假日重點時間定點宣導勤務,俾防範林野火災之發生。
花蓮縣消防局局長林文瑞再次提醒民眾,希望藉由各項便民服務及防火常識宣導,喚起民眾更加注意掃墓用火安全及環保觀念,以避免燃燒冥紙、雜草、燃放鞭炮或亂丟菸蒂等行為不慎引發墓地火災之憾事發生。掃墓時應遵守「4不2記得」原則:「不」任意燒雜草、「不」讓冥紙飛揚、「不」隨意丟煙蒂、「不」放爆竹煙火、「記得」撲滅餘燼、「記得」隨手收拾垃圾,尤其是「記得」撲滅餘燼,務必用水澆熄再離開。